99年臺北市B級羽球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依據中華民國體育總會98年12月31日 體總輔字第0980002010號函辦理
一. 宗 旨:為提倡羽球運動,加強裁判技能水準,增進裁判技術為目的
二. 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、臺北市體育處、
中華民國羽球協會
三. 主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
四. 承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
五. 講習日期:中華民國99年3月6日~7日(星期六、日)2天及實習
1天(臺北市青年盃羽球錦標賽,比賽中實習99.3/8~14)
六. 講習地點:臺北體育館3樓視聽教室
地址: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
七. 參加資格:1.年滿23歲以上,品行端正、身心健康者。
2.須具有C級羽球裁判證3年以上
八.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99年2月23日止
九. 報名手續:1.填寫報名表,報名費3000元, C級羽球裁判證影本乙份, 1吋照片3張
2.郵寄報名:報名表連同報名費(可以至郵局買匯票或現金袋)
並以掛號寄出
3.親自報名:報名表及報名費及所有資料逕至協會報名
4.報名費含證照工本費,未繳報名費不予受理
十. 報名地點:臺北市體育總會羽球協會
.電話:(02) 2723-2996 傳真:(02) 2725-3682
.地址: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36巷18號
.e-mail:tba2996@kbronet.com.tw
十一. 講習課程:如課程表。
十二. 發證方式:凡參加講習會者,經學科、術科考試及實習均及格後,
報請臺北市體育總會核發B級裁判證
十三. 附註:請自備運動服飾、球具及原子筆,午餐由本會供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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